一、科研处负责学校各部门的设备、耗材等的采购工作,各处室打报告送主任审批,100元以上再送主管校长审批,然后将报告交教育技术中心陈主任。
二、选择品牌时在性能质量价格方面差别不大时,尽可能选择政府采购或定点采购的品牌,国有品牌优先,。
三、2000元以下自行采购的物品,采用询价方式,一般选择报价低的公司采购,以评标结果为准,余老师负责询价及付款报销,经办人协助。
四、2000元以上自行采购的物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一般选择报价低的公司采购,以评标结果为准,余老师负责询价及付款报销,经办人协助。
六、10000元以下的招标档案由余老师保存一年,10000元以上的招标档案由余老师保存,年底送档案室。
七、属于政府公开采购或政府协议定点采购的物品由经办人负责提供品牌参数,所提供的品牌参数必须符合政府要求,余老师负责负责办理一切手续。经办人协助余老师。
八、对上级指定的采购计划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完成,1000元(含)以下的采购时间限期4个工作日,1000元至3000元(含)的采购时间限期7个工作日,3000元至10000元(含)的采购时间限期10个工作日,10000元以上的采购时间限期20个工作日。对于特殊设备采购及工程类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以送达采购中心立项为完成,最终完成时间需一至两个月,工程类的项目需更长时间。
九、1000元以下的采购,在3个月内重复进行的,可按上次中标价格直接采购。
十、属于上级交办的限期完成的紧急采购任务,在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条件下,可简化采购程序,在上级要求的期限内完成。
十一、物品由经办人领用,陈主任验收,叶老师入库,科研处主任审批,100元以上的再送主管校长审批。50000元以上工程类项目至少由三人验收。
信息更新至2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