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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李小鲁副厅长在广东省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及2007年招生工作任务视频
粤教职成处〔2007〕64号
关于印发李小鲁副厅长在广东省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及2007年招生工作任务视频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处)、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李小鲁副厅长《在全省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及2007年招生工作任务视频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深入贯彻落实。
广东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二○○七年十一月八日
在全省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及2007年招生工作任务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 李小鲁
2007年10月22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视频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务院关于健全普通本科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84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的若干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及2007年招生任务工作视频会议的有关要求,部署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对我省今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进行通报,继续做好200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确保完成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任务。财政厅和各级财政局有关领导出席今天的会议,在此,我代表省教育厅和教育系统对财政系统一直以来对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视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讲两个问题:
一、认真贯彻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确保国家助学金的发放
国家建立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历史性机遇,是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之后,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教育公平做出的又一重大决策,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共同努力,推进这项工作落实。
(一)深刻认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意义
今年5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意见》特别突出了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资助,无论是受益学生的数量,还是中央财政专项经费的分配,中等职业学校都是大头。在中央财政今年下半年拟安排的95亿元中,中等职业学校的经费将超过一半。地方财政将相应投入的约59亿元中,用于中等职业教育的也超过一半。资助的对象是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带有普惠性,也就是说,90%的中职学生,包括所有来自农村和城市困难家庭的中职学生,都能获得国家助学金。这将从根本上确保所有想上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能够接受职业教育。这是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对于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教育是提高人民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的基本途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现阶段,我国地区之间、家庭之间收入仍存在较大差距,部分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顺利完成学业,影响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切实减轻经济困难家庭的教育负担,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和对生活困难群众的关心,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二是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就是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三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人才支撑的客观要求。
所以,我们必须从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战略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各地教育、财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抓紧抓好。
(二)加强领导,落实措施,确保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发放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指出,2007年秋季开学起,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获得国家助学金。9月10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下达2007年(秋季学期)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助学金预算控制数的通知》。9月下旬,财政部、教育部又下达了今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预算。按照中央的部署,今年10月底之前必须将国家助学金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但是,由于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涉及的人数多、情况复杂、任务重,加上省委省政府正吹响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号角,教育经费如何统筹配置,需要从广东的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安排。因此,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目前还没有发放到位。为了执行中央的统一部署,实现广东省人民政府的承诺,保证10月底国家助学金能发放到中职学生手中,现对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按照《意见》的要求,组织协调落实;希望各地财政部门能够给予大力支持;更希望各地学校领导认真研究政策,积极部署,落实助学经费的发放。
1、国家助学金发放的范围和对象
发放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
发放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的所有广东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和用途。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共资助两年,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助学金分10个月,按每月150元标准发放。
2、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学生,提交农村户籍证明或城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明,向中等职业学校提出接受资助的申请,确认受助学生名单。在我省就读的外省户籍中职学生先填表造册,其助学金待报教育部审定后发放。
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每月10日前发放补助金,可以直接汇入受助学生的储蓄卡或校内食堂用餐IC卡,不得以现金方式发放。10月30日前务必把9、10月份的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
在中央和省的专项补助资金下达之前,各市、县财政部门可预安排补助资金或中等职业学校从学校经费中垫支资金,用于发放今年9—12月份的国家助学金。切实做到每人每年1500元的资助标准不降低,资助范围不缩小,该补就补,不留缺口。
3、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要求
一是各市、县和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要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要求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加快市、县学生资助专门管理机构的建设,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各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工作要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要设立专门的助学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校学生助学金的发放。各级教育部门与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教育系统内的职成、财务、资助中心三个部门要各负其责,紧密协作,共同做好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二是省财政厅将于近期下达部分补助金到各市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市、县和中等职业学校在省补助资金未全部到位之前,要想方设法筹措资金,确保国家助学金的发放需要。由中等职业学校垫支的9—12月份国家助学金,待省明确省、市、县分担比例下达后,从各级专项资金中返还。
三是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对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学费收入,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返拨到学校;对学校垫支资金发放助学金的,要按国库管理的规定做好有关归垫手续;对有实际困难的学校,要积极筹措经费,可采取预拨的方式安排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到位。
四是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廉洁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整个助学金发放公开、公正、透明,经得起有关部门的审计查核。确保学校学生思想稳定,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
五是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发放对象范围,确保受助学生名单准确,并按照受助学生名单发放国家助学金。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发放国家助学金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对发放过程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学校和个人要进行严肃查处。
总之,各市、县有关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经费,按时按量发放到学生手中。
二、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全面完成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任务
2007年,是省委省政府提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要决策的第一年,扩大招生规模是我们当前的首要任务。到目前为止,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超过54万人,比上年的招生数增加6.3万人,超过13%,完成了省年初下达的招生任务,目前,广东省今年招生数在全国排名第三。全省在校生140万人左右,在校生、招生规模再创历史新高。
今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能取得这样的招生成绩是不易的,可以说,我们今年的招生工作是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一是教育资源不足,学位规模扩大跟不上招生规模扩大的需要。二是初中学校的升学指导不正确。受传统的评价观影响,初中学校追求升入重点中学的比例,而对于指导全体学生升上高中阶段学校学习,尤其是升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没有明确的任务意识,读书积极性不高的初中学生流失较多。三是受用工荒的影响,企业、工厂提前到初中学校招工,成批次地拉走初中毕业生直接就业。四是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政策宣传得晚,宣传力度不够,没能很好地吸引农村和贫困家庭学生就读中等职业教育。五是高中阶段教育的统一招生机制和体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尽管有很大的困难,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战线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开拓创新,努力扩大招生规模。
(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今年年初,广东省第十次党代会做出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大决策,9月30日又召开了全省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工作会议,明确了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同时,省委省政府决定加大对高中阶段教育的投入,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这些会议的召开和政策的出台,使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对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要性的认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二)教育厅高度重视高中阶段教育,把高中阶段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的扩招作为主要工作来抓。厅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多次听取职成处招生情况汇报,研究调整招生的应对措施,积极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我厅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2007年中等职业学校指导性招生计划的通知》以及《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机构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200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做出了周密部署,积极开展工作。一是先后下发了《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与东西两翼山区联合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粤教职[2007]36号)、《关于下达2007年中等职业学校指导性招生任务的通知》(粤教职[2007]37号)、《关于做好中等职业教育创新培养模式推行工学结合工作的通知》(粤教职[2007]40号)、《关于印发珠江三角洲中等职业学校跨东西两翼山区招收初中毕业生生源计划的通知》(粤教职[2007]43号)。二是召开有关会议动员部署招生工作。2007年1月召开了“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现场会”; 5月份召开了“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及社区教育工作会议”;7月份召开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规划工作会议”和“中等职业学校跨市招生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招生目标,分解招生任务。三是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日报制度,职成处在厅就业指导中心的支持下建立“广东职业与成人教育网”,并建立招生日报数据库,要求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从8月20日至10月20日每天上网报送实时招生数,掌握招生进度;四是根据实时掌握的全省招生情况和各市上报的招生情况分析,编制了20多期的《中职招生信息简报》印发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
(三)着力抓好跨市招生工作。今年是我省实行跨市招生、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战略性结构调整的第一年,抓好这项工作,一是要解决认识上、观念上的问题。要破除传统职业教育“画地为牢”的旧观念旧做法,树立全省职业教育一盘棋的新观念新做法。使珠江三角洲地区各级党委、政府认识到,经济发达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学生就读,是为本地区产业发展进行人才储备,是本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使欠发达地区各级党委、政府认识到,输送学生到珠三角地区中职学校就读,借力经济发达地区发展职业教育,是又快又好地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必由之路。二是健全机制,落实责任,保证跨市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今年5月我厅成立了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职业与成人教育的厅领导任组长,各市职业与成人教育科(处)长为协调小组成员,具体工作由我厅职成处落实安排,以统筹协调今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我厅职成处实行处室同志跨市招生工作分片包干制度,分别到包干地区蹲点,深入基层,做好宣传、服务、协调指导工作。各地也成立相应机构,责任到人,保证跨市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完成本地区招生和向外输送生源的任务。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做好跨市招生动员工作。我厅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反复进行跨市招生宣传工作,解读政策、开展就读中职学校指引、报道招生进程,还在电台、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给初中毕业生和家长的一封信》,动员欠发达地区的初中毕业生报读珠江三角洲地区中等职业学校。
(四)各地重视加强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工作。为做好今年招生工作,各市(县、区)召开多次会议,印发多个文件,特别强调做好今年招生工作对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对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成立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普遍成立了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的中职招生领导小组,各级中等职业学校由校长亲自挂帅;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学生的报名动员工作。各地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有的市为引导初中毕业生报读中职学校,在媒体上及时报道省、市中职学校的录取情况和学位情况。在做好常规招生宣传工作的同时,着重做好了对今年国家实行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体系的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种途径甚至用手机发送短讯等方式到乡镇、农村进行招生宣传,在各学校、乡镇都挂出了宣传国家资助政策的横幅,使许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纷纷报读中等职业学校。三是落实责任,实行招生奖惩制度。许多地方采取任务包干到人的做法,确保招生任务的完成。如揭阳市委、市政府把招生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河源市连平县以县政府名义召开各乡镇分管教育领导会议,专门下发落实招生任务通知,确保任务完成;阳江市教育局与各县(市、区)签定责任书,划拨10万元专项经费分配到各县(区)做好组织发动生源工作;肇庆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所属县(区)初级中学召开会议,动员初中毕业生报读中职学校;惠州市博罗县教育局成立5个招生工作督查组,对招生工作实行跟踪落实;汕头市潮阳区、梅州市兴宁市、韶关市乐昌市等在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结束后,及时召开全区初中校长会议,积极组织未升学的初中毕业生报读中职。部分市的教育行政部门用“普九”的精神,一把手亲自抓扩招,与县区教育部门、中学签订责任书,并将其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四是做好应届初中毕业生去向跟踪调查和统计工作,许多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和中学校长、教师上门发动未升学的初中毕业生就读中职学校。目前,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已超过36万人(不含技工学校)。有11个市比2006年扩招10%以上,其中,珠海、东莞、茂名、肇庆、清远等市比2006年扩招20%以上。
虽然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再创历史新高,也完成了省政府今年初下达的增长任务,但与教育部下达的55万人的扩招任务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必须再接再厉,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做好组织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今年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任务。这里我再强调几点:
1、各市(县、区)教育局、初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要继续加强招生宣传工作,让广大家长学生了解我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着力宣传从今年起,国家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助学补助的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吸引更多的学生就读中职学校。
2、做好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的盘点,加强协调与沟通。省属学校、珠江三角洲地区中职学校要做好剩余学位的清点上报工作,及时与所对应市、县沟通,到所对应市、县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继续开展招生工作。没完成招生任务的地区和学校,要保证完成本区域、本学校招生任务,还要努力创造条件完成今年跨市招生或输送生源任务。
3、多方组织生源,扩大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对象,积极动员组织应届和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复转军人以及本省进城农民工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以及本省进城农民工要纳入学籍管理,学制一年,毕业时颁发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和相应的技能证书。凡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我们都要动员他们来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最后再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职学校要做好招生和初中三年级学生数据统计工作;各中等职业学校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还要为2008年中等职业教育扩招做好准备。
同志们,今年是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第一年。各地要抓紧时机,突击做好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的落实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教育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做到认识到位,宣传到位、管理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监督到位,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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